官宣!10月22日起这些人在哈尔滨买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18-10-22 09:58:30来源:哈尔滨资讯
概要: 10月18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暂停受理拟在哈市购房、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含主贷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异地贷款申请业务。
10月18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暂停受理拟在哈市购房、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含主贷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异地贷款申请业务。
原文如下:
拟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职工:
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哈房公委发〔2018〕5号),经2018年10月15 日中心第24次主任办公会会议决定,自2018年10月22日开始暂停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受理拟在哈市购房、不在我中心(含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含主贷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异地贷款申请业务。
二、对在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或已办理存量房预约评估并已出具《告知书》的贷款申请,按原政策执行。
也就是说,自10月22日起,异地缴存公积金人群来哈市购房,只能选择商贷或全款,购房成本将增加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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